| CI 嘜的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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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CI嘜供所有化妝品申請。所謂化妝品, 是指以塗擦、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, 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 (皮膚, 毛髮, 指甲, 口唇齒, 性器官等), 以達到清潔、消除不良氣味、護膚、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工產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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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常見的化妝品有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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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於皮膚上的乳霜、乳液、乳膠、凝膠、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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沐浴及淋浴用品 (浴鹽, 泡沫, 浴油, 沐浴液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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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水, 除臭及止汗產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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髮用產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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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妝用品及缷妝用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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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甲用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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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為了確保CI嘜的公信力及對消費者的保障,只有合資格的化妝品才可以成功申請及印上CI嘜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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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• 就安全性上,化妝品必須不含有任何禁用成份和對人體有害的物質。同時,就法規限制使用的成份,產品也不可以含有超出法規要求的最大使用量。在批準產品得到CI嘜前。本中心的化妝品化學師會就化妝品本身的配方、百份比及生產工序進行評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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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就衛生上,化妝品必須達到微生學質量要求。本中心要求產品持有人必須就化妝品本身進行微生物測試,以證明其衛生質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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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就包裝及宣稱上,化妝品必須含有相應的標識。標識應當真實準確及科學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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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以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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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以使用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產品名稱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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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包括其他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標準禁止標註的內容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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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標註使用期限、注意事項、及警示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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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化妝品質保標記 (CI嘜) 能容許印在已認可的化妝品上或用於有關的宣傳品上。同時,每個已認證的產品亦會被頒發證書乙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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